科技企業因侵犯 OPPO 商標權被判賠償
近日,某深圳科技企業因侵犯 OPPO 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 70 萬元。據了解,該科技公司在網絡宣傳中未經授權使用 OPPO 標識,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,損害 OPPO 品牌信譽和市場競爭力。
OPPO 表示,將仍然采取法律手段打擊網絡侵權行為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和商場秩序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上月 OPPO 還發布了另一起類似事件,某深圳科技公司因侵犯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 100 萬元。該企業一樣未經授權使用 OPPO 標識進行網絡宣傳。
OPPO 并未宣布兩家企業的具體名稱和詳細侵權事項。